各設區市特檢分院、省各部門:
為大力弘揚工匠精神,激發我院職工“學技術、做工匠”的積極性,引領和帶動工匠人才提升檢驗檢測能力和檢驗技術把關能力,關注檢驗技術重點,進一步優化人才成長環境,根據省院《“學技術,做工匠”工作方案》總體要求,決定開展省特檢院2019年度“特檢工匠”評選工作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評選範圍
麵向各設區市特檢分院、省院各部門的工匠型人才,重點關注基層一線、檢驗崗位的在職職工。
二、評選條件
推薦人選應符合以下條件:熱愛祖國,遵紀守法,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,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。近一年內在單位工作中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均可參加評選:
1.技能高超,具備同行業或省院內拔尖的檢驗技術能力,在“學技術,做工匠”活動中表現突出的;
2.在特種設備檢驗把關、科研成果轉化、檢驗技術引進消化吸收等方麵,掌握關鍵技能,解決技術難題,排除技術障礙,消除質量安全隱患、提升檢驗質量有突出貢獻;
3.在編製技術標準、開發檢驗工藝、創新工作方法等方麵作用突出,並取得較顯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;
4.發揚奉獻精神,發揮帶頭作用,培養工匠人才團隊,將個人絕招絕技傳授給他人,所帶徒弟中,有多人成為技術骨幹。
三、評選程序與方法
按照公開、平等、競爭、擇優的原則,采取自下而上,逐級推薦的辦法,通過推薦、審查、評審確定和公示等環節確定。
(一)推薦。
符合評選條件的人選填寫《2019年度特檢工匠”評選推薦表》(見附件1),由所在部門(分院)向技術質量管理推薦申報。
(二)審查。
技術質量管理對上報的推薦人選按照評選條件進行審查,審查推薦對象的材料和證明的真實性,確定推薦對象的評選資格。
(三)評審確定。
根據推薦和資格審查情況,以院技術委員會成員為主的專業評審小組對推薦對象進行評議,推選出候選人,提請院領導批準。
(四)公示。
將正式候選人向全院公示,接受群眾監督。公示結束後最終確定表彰人選。
四、材料報送
申報省特檢院2019年度“特檢工匠”應提交以下材料:
(一)《省特檢院2019年度“特檢工匠”推薦表》電子版一份(見附件1)。
(二)由候選人所在部門(分院)提供候選人事跡材料電子版1份(字數1000字以內)。各部門(分院)在2019年12月27日前將推薦表和候選人事跡材料報送院技術質量管理部曹晨潔處(郵箱址:1198217595@qq.com)